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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水利部门整治涉河“四乱”取得阶段性成果
发布时间:2017-12-05 字体显示:

  为深入贯彻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新时期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,助推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厦门建设,今年以来,市水利部门联合公安、城管、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全市9条主要河(溪)流及各支流沿线的“乱采、乱放、乱占、乱排”(简称“四乱”)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,共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531人次,依法清除非法堆砂场、拆除涉河违章建筑、取缔非法采砂等违规违法行为,较好地维护我市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水生态环境,取得阶段性成果。一是取缔“乱采”。共查处取缔非法采砂点13处,拆除非法采砂设备15台(套)。二是清除“乱放”。共清除非法洗(堆)砂场39处,占地48961.14平方米;查处违规弃渣、弃石12处,占地面积253平方米。三是拆除“乱占”。拆除涉河范围生猪圈养12处,占地面积6750平方米;拆除涉河范围非法养殖315处,占地面积26160.15平方米;平整涉河乱种植155处,涉及面积100256平方米;关停涉河小作坊303处;拆除其他类型违建103处,占地面积50197.41平方米。四是查处“乱排”。全市共查处违规排污口170余处;清理垃圾、渣土1544处, 24198立方。(市水政支队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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